跳到主要內容區

109年度優秀運動選手獎勵金申請案(6~11月),詳如說明。

有關本案申請方式如下: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本年度6月至11月凡符合本要點申請獎勵金的本校競技運動代表隊,請教練於11月13日 (五)前填寫獎勵金申請表(附件二),並檢附獎狀(109全大運得以官網資料代替)及相關資料影本(秩序冊)交至體育室並將申請表mail至 sally@utaipei.edu.tw。
三、申請本獎勵金之選手,每年只限申請乙次(擇優申請),須奧亞運項目,參賽之隊(人)數須達6隊(人)以上,始得提出申請。

                       體育室 周凱慧
                           #7305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