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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處】轉知運動部修正「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

原「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6日以運競(三)字第1150301644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選手輔導照顧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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