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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3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

教育部體育署113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如有意願且符合申請要件者,請於活動日3個月前,將相關表件及計畫書函送教育局。

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參訪雙向交流。
3、運動賽事交流。

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最遲應於「擬辦理或參加活動3個月前」,備文檢送申請計畫及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申請程序:申請單位應於本計畫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網址:https://sasportnsp.ncue.edu.tw/project/),各單位於完成線上登錄案件後,應另行將核章後資訊頁併同申請計畫書及經費表函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蔡小姐(分機1967)或董小姐(分機197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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