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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6/30前申請「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

有關申請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請依以下說明辦理,謝謝!

申請資格:賽事開賽首日已設籍臺北市1年以上且符合補助金發給辦法中B~C級之成績

一、B級選手: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獲得第1名。

二、級選手: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獲得第2名或第3

建議由選手本人至體育獎補助金網站提出申請(體育局依申請順序審查及撥款),

網址:https://grant.sports.taipei/ (請參閱附件:申請說明及操作手冊)

以書面方式檢具下列資料洽體育室協助申請:

1.選手基本資料表(格式如附件,另檢附選手照片電子檔,俾利登錄體育局選手資料庫)。前一年度已提供者不必再提供。

2.選手訓練補助金請領切結書。(新版格式如附件)

3.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獎狀影本

4.培訓計畫書(格式如附件,請一併提供電子檔俾利登錄系統)

5.培訓成果報告書(格式如附件,請一併提供電子檔俾利登錄系統)

6.選手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務必清楚可供辨識)。

為統一本校作業期程,需由本校協助申請者至遲630()備妥上述文件擲送體育室辦理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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