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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 點」名稱,詳如附件。

轉知體育署來函,修正「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 點」名稱,修正為「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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