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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體育署為延續動滋券熱潮並推行「青春動滋券」等相關事宜,詳如說明及附件。

一、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體育署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 16 至 22 歲國民每人 500 元青春動滋券,以形成正向運動消費循環,帶動產業發展。

二、112年符合領券資格者為90 年 1 月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非以發放日或學籍身分作為認定基準),請青年族群把握難得機會,可於今(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動滋網登入個人基本資料進行領券抵用,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 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

三、檢附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詳細資訊可至動滋網查詢(網 址:https://500.gov.tw/),或逕洽本案聯絡人:陳先生 (電話:02-877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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