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06年度優秀運動選手獎勵金申請案(1~5月),詳如說明。
有關本案申請方式如下: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本年度1月至5月凡符合本要點申請獎勵金的選手,請於5月31日(三)以前填寫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二),並附獎狀及相關資料影本(秩序冊)交至體育室承辦人。
三、申請本獎勵金之選手,每年只限申請乙次(擇優申請),須奧亞運項目,參賽之隊(人)數須達6隊(人)以上,使得提出申請。
體育室 志鴻
#7305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本年度1月至5月凡符合本要點申請獎勵金的選手,請於5月31日(三)以前填寫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二),並附獎狀及相關資料影本(秩序冊)交至體育室承辦人。
三、申請本獎勵金之選手,每年只限申請乙次(擇優申請),須奧亞運項目,參賽之隊(人)數須達6隊(人)以上,使得提出申請。
體育室 志鴻
#7305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