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處】轉知運動部全民署「115年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推動開放水域運動試辦計畫」
一、本案開放水域運動補助類型區分:
經常門(含起步型–乘風啟航類、成長型–聚浪前行類、卓越型–領航示範類)。
資本門(充實型–設備精進類)
二、本校申請單位請依前揭試辦計畫所列之補助對象、重點議題、補助額度及實施內容等提出申請。另開放水域運動推廣活動,其參與對象應涵蓋全體民眾,此為全民運動署計畫審查之核心指標,申請單位應於計畫敘明「參與對象、人數及參與比例」。
三、請本校申請單位於115年1月29日前送交計畫至體育處彙整。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