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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處】有關本校114年度優秀運動選手參賽獎勵金第2梯次申請(114年6月~114年11月),請於12月2日(二)前申請。

有關本校114年度優秀運動選手參賽獎勵金第2梯次(1146~11411月)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辦理(附件1)。

二、自11461日至1141130日凡符合本要點申請參賽獎勵金之選手,請代表隊老師於122日(二)下班前填寫獎勵金申請表(附件),並檢附獎狀或成績證明及相關資料影本(秩序冊之分項分組編配表)、學生存摺(郵局為佳)交至體育處承辦人郭志賢,申請表檔案以電子郵件傳至hsien0520utaipei.edu.tw

三、申請本獎勵金之選手,應為本校競技運動代表隊,依據前開要點第2點第2項第1款規定,每年只限申請一次(擇優申請),且須為奧亞運項目,始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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