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處】運動部115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申請
一、運動部115年將辦理5次審查會議,有意申請之學校應於「活動前3個月」及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訂收件時間,「備文檢陳申請資
料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初審」,俾依限送運動部委託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審查。
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收件截止時間如下,以發文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第1次:114年11月28日。
(二)第2次:114年12月19日。
(三)第3次:115年1月30日。
(四)第4次:115年3月31日。
(五)第5次:115年6月5日。
三、應檢附文件:資料檢核表、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及線上登錄案件資訊頁(核章)。
四、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董小姐(分機197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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