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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處】114年度新生(含轉學生)運動績優資格審查申請

有關新生(含轉學生)運動績優學雜費等相關補助申請,依「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有關補助人數:

(一)「頂級運動績優新生」、「一級運動績優新生」、「二級運動績優新生」以及「第三級運動績優新生」不限名額。

(二)「第四級運動績優新生」員額總計20名,由各運動代表隊教練排序後送送體育處申請文件,再由競技運動輔導委員會依申請賽會成績等級及名次進行排序,錄取前20;倘具高度發展之潛力選手,以專案方式經競技運動輔導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校長裁示,每年至多以5名為限。

二、審核資料:請備妥符合申請條件學生之相關秩序冊獎狀出賽證明(須為最近一屆,如112年全運會、114年全大運、114年全中運)

三、申請期限:收件自即日起至114912(五)日止,前將「114學年度運動績優新生〈含轉學生〉學雜費補助案─推薦名單」提報體育處,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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