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小巨蛋主場館、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及臺北大巨蛋體育館檔期申請及審查(114年3月24日前)
有關臺北小巨蛋主場館115年度下半年剩餘公益檔期、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5年度與114年度剩餘公益檔期、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115年度剩餘專用檔期及臺北大巨蛋體育館115年度剩餘回饋檔期申請及審查,請有需求學校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函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資料審查。
各校提出申請前須先向場館營運單位確認可申請使用檔期時間。
「送件檢核表」、「申請案清單」、「機關自評表」、「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小巨蛋)」、「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和平籃球館)」、「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大巨蛋體育館)」、「活動企劃書(小巨蛋及和平籃球館公益檔期)」、「活動企劃書(大巨蛋回饋檔期)」及「專用檔期申請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如附件,敬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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