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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12年度優秀運動選手參賽獎勵金第一梯次申請案(111.12月~112.05月)詳如說明。

有關本案申請方式如下: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優秀運動選手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自111年12月至112年5月凡符合本要點申請參賽獎勵金的選手,請於即日起至5月31日(三)以前填寫獎勵金申請表(附件二),並附獎狀或成績證明及相關資料影本(秩序冊)、學生存摺(郵局為佳)交至體育室承辦人,申請表檔案以電子郵件傳至chocolate60640@utaipei.edu.tw。
三、申請本獎勵金之選手,應為本校競技運動代表隊,每年只限申請乙次(擇優申請),奧亞運項目,參賽之隊(人)數達6隊(人)以上,使得提出申請。

                       體育室 謝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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