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室防疫宣導事項─場館使用須知
體育室防疫宣導事項─場館使用須知
一、本校各場館5月4日前不開放外借,僅提供校內課程及訓練使用。本校教職員工生進入場館,須出示識別證(職員證、學生證)並量測體溫;訪客及維修廠商需事前提出「訪客申請單」(附件一),經體育室核准後始得進入。
二、因應校園防疫,本校場館使用規定如下:
(一)3月2日起場館開放時間:
1.體育館及詩欣館:平日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30分,假日(週六,需事前申請)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重量訓練室:平日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專長課時段(週一、二、四、五下午3至6時)僅開放代表隊使用;假日(週六,需事前申請)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假日使用之代表隊:
1.事前送交使用申請表(附件二,敘明申請原因,如:賽前特殊需要,並檢附賽程佐證;不得以「加強訓練」為由)。
2.當日體溫紀錄表(附件二),於次一週上班日第一天送交體育室(承辦人曾晧展)。
3.使用時段教練(教師)務必全程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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