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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請務必詳閱!!

  • 來電洽詢:
  1. 請來電()確認所欲租用之場館有無檔期,以公文登記為主。
  2. 請留下申請機關/單位名稱、連絡(承辦)人姓名、連絡方式(電話、mail)、活動名稱、內容及期程等資訊。 
  3. 如對場地租用申請表之場租計算疑義或其他需求,煩請再來電詢問本校同仁。
  • 來函申請:
  1. 來函登記時,請隨文檢附活動企劃書或競賽規程。
  2. 本校依規定函復,敬請申請單位務必於文到後兩周內完成租用程序。
  3. 若有減()費用情事,請檢附相關證明。
  • 收到核准公文,確認申請到場地
  1. 儘速下載場地活動申請表暨企劃書更新檔名(以活動日期及名稱為檔案名稱),務必填妥附件中所有空格註明日期、星期、進場/撤場確切時間及活動時間務必先以電子郵件方式經由雙方確認相關內容無誤後,始得將正本送出辦理租用程序;並等候本室承辦人通知後進行繳費,切勿未經校方通知自行匯款。
  2. 檔案第三頁(D)他項費用,敬請租用單位如實呈現於活動企劃書中,如有不實,本校得逕行追討。
  3. 檔案須一式三份,敬請雙面列印三份並蓋立公司大小印鑑;最後一頁為[保證金退費收據]亦請公司大小印鑑,送至本校體育室辦理租用程序。
  • 繳交費用(切勿未經校方確認即自行繳費) 
  1. 使用「匯款」方式繳交相關費用。
  2. 請於收到回函後兩周內辦妥租用程序並繳清相關費用,始能確保檔期。
  3. 本校開立「場租收據」、「保證金收據」予繳費單位
  4. 請租用人(單位)保留本校開立之場地保證金收據,俾利活動後申請退還「場地保證金」。 
  • 退保證金: 
  1. 活動後,租用單位會同本校場館服務人員一同檢視場地,雙方確認場地無任何毀損後填具「退保證金申請書」,由場館服務人員簽名確認。
  2. 檢附「場地保證金收據正本」及「退保證金申請書」予本校體育室辦理退還保證金程序
  3. 俟本校核對資料無誤後,將場地保證金匯入租用單位帳戶(請務必提供帳戶影本)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體育室
場館租用承辦人:黃文歆
電話:2871-8288 分機:7314
傳真:2875-3006
電子信箱:xin.haha
@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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