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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用合約書)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場地租用合約書

一、下載[場地租用合約書]後,請務必更新檔名(以活動日期及名稱為檔案名稱)。

二、第三頁起為各場地相關收費填寫範例,請選擇欲租用之場地欄位填寫(可自行增減行列)並刪除無須租用之場地欄位。

三、務必依據範例所示填妥檔案內所有空格,註明日期、星期、進場確切時間、撤場確切時間及活動時間。

四、雙方以電子郵件方式初步確認合約書相關內容,請租用單位務必確實自行檢視合約內容後將合約書檔案雙面列印(一式三份)並於有之處蓋立貴單位大小印,始得將正本送至本校辦理租用程序;本校以會計審核完畢為主(不是甲方承辦人-黃小姐),待本室承辦人通知後進行繳費,切勿未經校方通知自行匯款。

五、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加收票款保證金營業稅,此四筆費用皆須分別匯款且帳戶不同請務必留意,切勿自行加總後單一筆匯入本校帳戶。

六、訂約日期以本校簽核完畢日期為主,故暫不壓日期。

七、活動結束後與本校工作人員共同點交場地並確認本檔案「場地清潔復原檢查表」無誤後,檢附場地租用保證金收據正本,始得申請退還保證金。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體育室

場館租用承辦人:黃文歆

電話:2871-8288 分機:7314

傳真:2875-3006

電子信箱:xin.haha@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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